2月24日,首航高科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首航高科”)发布公告称,公司已于2020年2月21日与甘肃省金塔县人民政府(以下简称“金塔县政府”)签订《金塔熔盐塔式10万千瓦光热发电项目投资合作协议》(简称“协议”)。
根据协议,原定由中国三峡新能源有限公司投资建设的国家首批太阳能热发电技术示范项目之一——金塔熔盐塔式10万千瓦光热发电项目,将由首航高科即将于金塔县设立的项目公司作为执行主体继续投资建设,争取在2021年12月30日前完成建设并网发电。
根据公告,在项目公司主体设立后5个工作日内,首航高科将经由项目公司向金塔县政府指定的财政账户支付人民币10,000,000元预付款,定向用于支付金塔熔盐塔式10万千瓦光热发电项目相关土地费用,多退少补。
此后,金塔县政府也将向首航高科办理金塔盐塔式10万千瓦光热发电项目的备案手续,并委派专人协助办理规划、用地、水保、环保、林地、压矿等前期工作手续,以提高各项前期工作办理的效率。
首航高科表示,该太阳能光热发电项目是国家第一批示范项目,有较好的政策保障,公司将继续按照国家对第一批示范项目要求接续建设,进一步强化公司在国内光热发电行业的地位。
该项目获取后,首航高科将拥有一个100mw光热发电项目在运营,拥有两个100mw光热发电运营项目在建,拥有两个50mw光热发电epc待建,这些项目预计累计投资金额约120亿元。上述项目的推进将能进一步支撑公司未来几年光热发电业务占比的快速扩大,进一步加强对公司经营业绩的支撑。
公告指出,金塔县政府将在本协议签署后启动原中国三峡新能源有限公司金塔熔盐塔式10万千瓦光热发电项目业主调整申请文件准备工作,并在土地预付款到位后5个工作日内,正式逐级向上级发改委、能源部门上报申请文件,明确由首航高科设立的项目公司接续投资建设该项目。金塔县政府负责协调中国三峡新能源有限公司将该项目已取得的相关前期成果和政府许可文件通过合法方式移交予首航高科。
同时,金塔县政府将全力支持金塔熔盐塔式10万千瓦光热发电项目享受国家和地方各项优惠政策,支持金塔熔盐塔式10万千瓦光热发电项目争取国家和地方各项计划归类、资金补贴,以及对应专项配套政策的申报落实工作。
据悉,金塔熔盐塔式10万千瓦光热发电项目于2016年9月入选中国首批光热发电示范项目,场址位于酒泉市金塔县白水泉光电产业区内,计划装机100mw,拟建场地用地面积约12.95km2。